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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环保局局长 徐畅成
自“十一五”开展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以来,宁波市上下统一思想,把污染减排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按照“抓工程、调结构、强监管”的总体思路,科学谋划、明确措施、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有序深入推进污染减排。经过5年的努力,宁波市已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两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
2010年,宁波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1.09万吨,比2009年(13.07万吨)下降15.17%,比2005年(21.33万吨)下降47.99%,。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1万吨,比2009年(4.45万吨)下降7.75%,比2005年(5.22万吨)下降21.50%。“十一五”期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比例居全国第一、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比例居全省第一。同时,2010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和运行考核结果为81.3分,列全省第一。
一、“十一五”污染减排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十一五”期间,宁波市根据《宁波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紧紧抓住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管减排三大主要措施,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整治,强化环境执法和监管力度,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抓工程减排,全市环境基础建设全面提升。
“十一五”期间,宁波市把主要削减任务落实到具体减排工程,根据实际应削减的总量和每项工程的减排量,确定了24项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和10项二氧化硫减排工程(即“24•10”工程),并通过每年的节能减排任务书、生态市建设任务书等,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减排工程建设。截止2010年底,24项化学需氧量减排工程已完成22项,10项二氧化硫减排工程已全面完成,通过减排工程建设,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和脱硫设施水平全面提升。
在污水处理方面,“十一五”期间,市县两级财政共计投资110亿元,新建或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3座,新增管网约1200公里,污水处理能力由2005年的37万吨/日提高到144万吨/日,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
在脱硫设施方面,全市重点脱硫工程全面建成。北仑电厂等四大火电企业均完成脱硫工程建设,总装机容量为1266万千瓦,累计投入治理资金30亿元,建成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设施19套,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此外,全市所有130蒸吨以上循环流化床锅炉均已建成炉外烟气脱硫系统或升级改造,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
(二)抓结构减排,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是污染减排的重要措施,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举措。宁波市充分发挥污染减排的倒逼机制,着力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整合改造低端产能,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
一是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为关口,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项目。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涉嫌污染转移和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严格把关,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新增量替代等措施;同时对已批建设项目加强“三同时”管理。二是关停小火电,优化整合供热资源。宁波市列入“十一五”计划的5台共9.3万千瓦燃煤机组2008年初前已全面淘汰。2009年到2010年,先后关停了宁波热电、明耀热电和镇海热电,淘汰12台循环流化床锅炉,共计1330吨,淘汰12台配套机组,共计20.35万千瓦燃煤机组,分别由北仑电厂和镇海电厂代替供热,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730吨。同时,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加快供热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淘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各类自备锅炉。三是以行业性和区域性整治为切入点,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促进产业升级和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宁波市先后完成临港工业废气区域、铜熔炼区域、废塑料加工区、酸洗加工区等区域整治工作。其中,镇海片、北仑片临港工业废气整治先后投入治理资金约34亿元,完成整治工程89项;鄞州、宁海等地集中治理铸造行业,采取转产关闭、整改提高等措施,促进行业优化升级。慈溪市集中开展了废塑料回收利用行业的整治,取缔低小散废塑料经营户4104户,并疏堵结合,提升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四是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全市累计通过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211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76家,全市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抓监管减排,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
以减排重点工程、重点企业和市级重点监管区为监察重点,开展了“两高一资”、燃煤企业、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专项环保行动,严查化工、电镀、印染、铸造、造纸等重污染行业、重点信访件和重点减排工程等各领域环境违法行为,5年来,共检查污染企业39000多家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6200多起,限期治理、停产整治、取缔关闭、媒体曝光一大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同时,通过强化污染源监督管理,促使企业抓好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整改和落实,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改进治污设施,实施综合利用,提高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四)完善减排机制体制建设,巩固和提高减排绩效。
建立和完善了减排监测、统计和考核三大体系。环境质量和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能力实现了新突破,全市建成空气质量自动站25个,地表水水质自动站3个,临港工业集中区域建成大气特殊污染因子在线监测系统5套;完成296个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点位建设,其中市控以上重点企业223个点位全部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同时,按规范开展对污染源的常规监测、飞行监测和专项行动监督监测,为全市减排绩效的核算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对污染企业的统计,全市市控以上重点排污单位、所有污水集中处理厂和35吨以上锅炉形成了月排污报告制度。同时加强了对减排工作的考核,市政府将减排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市减排办对各地、各部门的减排工作和重点减排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通报,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减排工作的开展。
一、宁波市节能办主任林克宇通报节能工作;
二、宁波市减排办主任徐畅成通报减排工作;
三、宁波市政府表彰“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典型交流发言:
1、慈溪市政府;
2、北仑区政府;
3、宁波市交通局;
五、宁波市政府与11个县市区政府、4个园区管委会和12个市级重点涉能部门签订了2011年度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
六、宁波市市长刘奇讲话。
3月30日上午,宁波市政府召开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主要经验,表彰“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谋划“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新篇章。宁波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奇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余红艺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孝国、副市长苏利冕、市政协副主席常敏毅等出席会议。
刘市长提出,要认真总结“十一五”以来宁波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增强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信心和决心。他认为,“十一五”期间,宁波市通过强化目标责任落实、推进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建设、狠抓重点领域整治和完善监管体制机制等手段,节能减排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但与先进地区相比,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发展理念上,还存在对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关系的认识误区;产业发展上,一些企业习惯于低水平铺摊子;体制机制上,节能减排相关的扶持政策还不够健全,节能减排长效机制还不完善;能力建设上,节能降耗管理和监察能力建设滞后,企业计量、统计等基础工作不够扎实。
刘市长要求全面落实今年和“十二五”节能减排各项举措,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他指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期盼,省政府初步确定宁波市的“十二五”期间万元GDP能耗下降18.5%的节能降耗目标和有关污染减排指标,既是一项经济任务,更是一场政治任务,全市上下要立足抓早、抓实、抓到位,努力开好局、起好步。重点要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过程监管,务求工作成效,要强化源头控制、强化监督整治、强化行政执法,不能让高污染、高排放的企业有生存空间。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全力推进产业升级。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力争两年内完成城区燃煤锅炉的淘汰、治理工作;要加快新兴产业培育,做大做强新兴产业规模;要加快循环经济发展,构建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打造生态型临港产业链;要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要促进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刘市长强调,全市上下要积极践行市委“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节能减排的组织和保障,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实行问责制;二是强化协调配合,要主动应对迎峰度夏,做好有序用电工作;三是要强化改革创新,创新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政策等制度,积极探索节能减排的新模式、新办法和新举措,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四是强化全民参与,要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会上,宁波市政府表彰了“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与11个县市区政府、4个园区管委会和12个市级重点涉能部门签订了2011年度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对170家市级重点用能企业(单位)下达了2011年度节能降耗目标任务书。宁波市节能办主任林克宇、市减排办主任徐畅成分别在会上通报和部署了节能、减排工作。慈溪市政府、北仑区政府、市交通局等单位作了典型交流发言。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市)区、重点用能企业、相关行业协会以及中介机构等近400位代表参加了会议。